欢迎来到容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执行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 企业有关政策条件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

发布时间:2023-08-15作者: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执行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

企业有关政策条件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23-8-1


为进一步支持创业创新,现就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有关税收政策事项公告如下:


对于初创科技型企业需符合的条件,从业人数继续按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按均不超过5000万元执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规定的其他条件不变。


在此期间已投资满2年及新发生的投资,可按财税〔201855号文件和本公告规定适用有关税收政策。


本公告执行至20271231日。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81

上一篇: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下一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
展开